5月9日下午,学院党委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办公楼七楼会议室进行2024年度第四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要条文解读《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新华社评论员文章)。
张银禄、杨晓莉、赵茂昌、段润培、王启忠、李荣锦、徐峰、施智军围绕党的“六项纪律”作交流发言。
学院党委书记张银禄同志主持学习并总结讲话。
张银禄指出,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进一步明确了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从内心深处尊崇纪律、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并作出示范、当好表率。
张银禄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一体把握党的纪律体系,把严的基调贯穿党的纪律建设始终。纪律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必须常学常新、常思常进,学一辈子、守一辈子。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全在于遵守,必须把遵规守纪与敢作善为结合起来,把干净与干事统一起来,以严明纪律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纪律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张银禄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用心学纪、准确知纪、自觉明纪、严格守纪,涵养新作风、提振新精神、焕发新活力。一是《条例》严,学习更要严,落实更要严;二是《条例》强,突出政治更要强,感受法力更要强;三是《条例》细,把握环节更要细,悟透内容更要细。
党政领导班子、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系部主任、副主任),各馆(室)长参加会议。
报道/张丽琼 排版/李刚 审核/赵茂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