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讲话精神,根据省州政府部门近期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10月29日上午,学院在办公楼5号会议室召开校园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州人社局李恒副局长、职业能力建设科李敏科长,学院杨晓莉院长,徐峰副院长,总务科、行政办公室、学生科、保卫科、系(部)、食堂承包负责人、食品供应商代表、师生代表参加会议,徐峰副院长主持会议。
会上,行政办公室主任杨再春通报了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及处理情况,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宁和昆明市委书记刘洪建在校园食品安全专题会议上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总务科彭文斌科长通报了学院食品安全的自检自查情况,责成相关负责人对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守住学院食品安全的每一道防线。
杨晓莉院长传达了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通报了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杨晓莉院长对学院食品安全工作做了部署安排,要求相关责任人重点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积极推行《学校食材采购合同》《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学校食堂(承包)食材采购合同》《学校校外供餐合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5个合同示范文本。对校外集中供餐企业和学校食堂(校外集中供餐企业)食材供应管理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规范食堂经营者的经营加工行为。开展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杨晓莉院长强调所有参会人员要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监管,严查违法违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各联系主体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工作不力、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会议最后,州人社局李恒副局长对学院食品安全工作做六个方面的要求,一要深刻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二要严格校园食品安全规范化过程管控;三要认真加强校内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四要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五要切实抓好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整改成效;六要严肃追究校园食品安全责任。
会议上,杨晓莉院长与学院一、二食堂(超市)负责人签定经营服务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
图文/李作伟 编辑/李刚 初审/程滟婷 复审/杨再春 终审/李荣锦